(2015)观执字第00848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6-02-09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安徽某某娱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安徽某某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某某娱乐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观执字第00848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安徽某某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安徽某某娱乐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观民一初字第00035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某某娱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7751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车辆、房产等其它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胡文远二〇一六年二月九日书记员 王华鑫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