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农林局作出的延农(肥料)罚(2015)3号
裁判日期: 2016-02-09
公开日期: 2016-03-16
案件名称
延津县农林局申请执行马某某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延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豫0726执238号马某某:延津县农林局作出的延农(肥料)罚(201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限你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该征收决定书履行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张利勋电话:1346228****延津县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