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221执226号
裁判日期: 2016-02-07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杞县支行申请执行秦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豫0221执226号秦魁:本院已立案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杞县支行申请执行秦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二0一六年二月十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二月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