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03执61号
裁判日期: 2016-02-27
公开日期: 2016-09-20
案件名称
曾辉与田谠荣同居关系抚养费纠纷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6)湘0503执61号曾辉与田谠荣同居关系抚养费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有关条款之规定,按照执行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被执行人遵照法律文书规定履行了义务,已经达到了执行目的。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夏新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孙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