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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郯执字第410号

裁判日期: 2016-02-27

公开日期: 2016-02-27

案件名称

王立伟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

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郯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郯执字第410号本院在执行郯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立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立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立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