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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781执189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2-29

案件名称

冯春华与董红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铁力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铁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冯春华,董红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781执189号申请执行人冯春华,女,1971年5月21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董红伟,女,1983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申请执行人冯春华与被执行人董红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6年2月3日立案后,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6)黑0781执189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王兆涛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赵建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