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428民初60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2-29
案件名称
原告鲁权屯镇鲁权玻镁板桥架加工处与被告吴秀梅、苏厚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武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鲁权屯镇鲁权玻镁板桥架加工处,吴秀梅,苏厚君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428民初60号原告:鲁权屯镇鲁权玻镁板桥架加工处,住址:鲁权屯金光集团路西5号车间。经营者:鲁彦广,男,汉族,1967年生,住山东省武城县。委托代理人:黄绪德,武城志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被告:吴秀梅(曾用名吴俊芝),女,汉族,1972年生,住山东省武城县。被告:苏厚君,男,汉族,1975年生,住址同上,(系被告吴秀梅之夫)。原告鲁权屯镇鲁权玻镁板桥架加工处与被告吴秀梅、苏厚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艳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鲁权屯镇鲁权玻镁板桥架加工处委托代理人黄绪德到庭,被告吴秀梅、苏厚君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吴秀梅(曾用名吴俊芝)于2011年7月11日在原告处加工定作防火板欠款20000元,口头约定在一个月内还清,届时经原告催要无果。原告曾于2012年6月9日向武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下达了(2012)武商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遂转入执行程序。经执行员核查,判决书上的被执行人吴俊芝及身份信息根本不存在,裁定不予执行,致使原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原告认为,被告吴秀梅故意隐匿其真实姓名,导致原告二次诉讼,已支付了诉讼费300元、执行费400元。被告的行为属欺诈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扩大了诉讼成本,对本案负有重大过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苏厚君是被告吴秀梅之夫,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负连带清偿欠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以实现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原告曾于2012年6月9日向武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被告吴俊芝,吴俊芝于2011年7月11日在原告处加工定作防火板欠款20000元,口头约定在一个月内还清,届时经原告催要无果,经法院审理后下达了(2012)武商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遂转入执行程序。经执行员核查,判决书上的被执行人吴俊芝及身份信息根本不存在,裁定不予执行。原告认为,被告吴秀梅故意隐匿其真实姓名,致使原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本院提供九份证据:证一,民事诉状一份,证明原告在2012年6月9日曾经起诉过本案的被告。证二,鲁彦广身份证一份,证明原告符合本案诉讼主体资格。证三,营业执照一份(副本),证明原告是个体工商户。证四,欠条复印件一张,证明吴俊芝于2011年7月11日欠防火板款20000元整(原件在2012年武商初字第163号卷宗)。证五,武城志峰法律服务所通知书一份,证明原告申请武城志峰法律服务所于2012年6月3日向被告吴俊芝发出催款通知。证六,证明一份,证明武城县邮政局振华街邮政所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证五由被告吴俊芝本人亲自签收。证七,诉讼费收据及执行费收据,证明被告有过错,这两项费用应该由被告承担。证八,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武商初字第163号,证明被告的名字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符。证九,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武法执字第37号,证明武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吴俊芝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吴秀梅,终止了执行。经庭审查明,原告证据八和证据九中未有提及吴俊芝的名字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符,武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未查明吴俊芝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吴秀梅。只是确定被执行人吴俊芝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不存在,被执行人不明确。也未有证据证明被告苏厚君与被告吴秀梅系夫妻关系。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在诉讼中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吴俊芝”与“吴秀梅”是同一个人,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的诉讼请求主张证据不足,应予以驳回。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鲁权屯镇鲁权玻镁板桥架加工处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9元由原告鲁权屯镇鲁权玻镁板桥架加工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艳兰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谭晓秀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