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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703民初3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4-14

案件名称

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与被告潘某、万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锦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潘某,万某某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六条

全文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辽0703民初3号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住所地锦州市凌河区法定代表人魏某某,该休养所所长。委托代理人钱某某,锦州市凌河区某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潘某,男,1977年8月5日出生,汉族,个体业者,住锦州市凌河区被告万某某(潘某之妻),1978年6月2日出生,汉族,个体业者,住同潘某委托代理人潘某,身份情况同上。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与被告潘某、万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王锦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钱某某,被告潘某,被告万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潘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诉称,2013年3月19日,原、被告签订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原告将座落于锦州市凌河区安达街二层4甲5号(坐落号空沈字第2430B号)建筑面积152平方米房屋出租给被告。合同约定租期三年(自2013年4月9日起至2016年4月8日止)年租金4万元,租金于每年的前十日内交付给原告(上打租)。前两年第一被告如期向原告支付了房租金。但第三年房租金按约定应在2015年4月9日前向原告支付,而被告至今未给原告,实属违约。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房租金40000元;2、被告承担违约保证金4000元、滞纳金28800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潘某、万某某辩称,房租我交完了,我不可能再交了。但是因为时间太长了票据丢失了(4月份我交的房租有票据,但是11月份原告找我要房租,票据丢失了),不能凭这一点说我没有交房租。也不存在违约金、滞纳金等。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19日,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与被告潘强签订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座落于锦州市凌河区安达街二层4甲5号(坐落号空沈字第2430B号)建筑面积152平方米房屋出租给被告。租期三年,自2013年4月9日起至2016年4月8日止,年租金4万元,租金于每年的前十日内交付给原告。合同签订后,被告交纳了第一年房租金,原告将租赁房屋交付被告。2014年被告亦交纳了本年度房租金。2015年4月9日被告未能交纳本年度的房租金。2015年7月28日,原告与被告万某某签订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内容与潘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基本相同。另查明,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与二被告签订的合同约定,乙方(潘某)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及有关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原告)按滞交经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再查明,二被告庭审中承认每年向原告交纳房租金的方式为二被告到原告单位交纳。本院所确认的上述事实,有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录音资料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在案为凭,经庭审质证和本院审查,可以采信。本院认为,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与被告潘某、万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保护。原告依约将租赁房屋交付二被告,二被告交纳了2013、2014年度的房租金,但其拒付2015年房租金,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对原告要求二被告给付房租金4万元的主张予以支持。对原告主张的要求二被告承担违约保证金的请求,因不符合双方约定,不予支持。对原告主张的滞纳金,其要求过高,应以不超过年利率24%予以保护。对二被告所辩,其已将房租金给付原告单位工作人员,但其并未举证证明,即无收取房租金的收据,又提供不出收款人的姓名,违反了其每次将房租金交纳至原告单位的惯例,对其辩解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潘某、万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房租金40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4月9日起至房租金付清之日止按照24%计算的滞纳金。二、驳回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0元,由原告某某离职干部休养所负担329元,被告潘某、万某某负担48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锦文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刘 琳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