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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都民初字第03937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陈万均与成都飞天壕悦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万均,成都飞天壕悦家具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新都民初字第03937号原告陈万均,男,汉族,1976年7月2日出生,住成都市新都区,委托代理人王军,四川蜀西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成都飞天壕悦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新都区家具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张中明。原告陈万均与被告成都飞天壕悦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壕悦家具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8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冯文旭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欧阳春、李军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2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万均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壕悦家具公司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公告期届满后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陈万均诉称,原告从2014年初起开始向被告壕悦家具公司提供生产家具所用的虎皋牌油漆,截止2014年11月18日,双方经结算,被告壕悦家具公司共拖欠原告货款112500元。结算后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0000元,余款92500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货款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壕悦家具公司立即支付货款925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支付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壕悦家具公司承担。被告壕悦家具公司未作答辩。原告陈万均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1、2014年11月14日收款收据一份,该收据载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11月14日,尚欠虎皋油漆货款112500元,证明截止2014年11月14日,被告共欠原告油漆款112500元。2、《致各位供货商的一封信》,证明被告拖欠货款的事实,该信件载明:被告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拖欠货款的事实等内容。对原告所举证据,本院认为,证据记载内容清晰、完整的反应了原被告双方就油漆买卖的交易过程及被告拖欠货款的事实,与原告陈述的内容相互印证,故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经审理查明,原告从2014年初起开始向被告壕悦家具公司提供生产家具所用的虎皋牌油漆,截止2014年11月18日,双方经结算,被告壕悦家具公司共拖欠原告货款112500元未付。结算后,被告壕悦家具公司于2015年2月向原告支付货款20000元,尚欠货款92500元未付。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收款收据记载了双方就油漆买卖的结算期间及欠款金额,不仅加盖了被告壕悦家具公司印章,同时也有被告壕悦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中明签字确认。结合被告壕悦家具公司发给原告的《致各位供货商的一封信》中记载的拖欠货款的事实及原因,能够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壕悦家具公司作为买受人,没有完全履行支付价款的合同义务,依法应当承担支付价款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原告要求被告壕悦家具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上述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成都飞天壕悦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陈万均支付货款92500元,并以该款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从2015年7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期间的资金利息;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则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12元,全部由被告成都飞天壕悦家具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履行付款义务时一并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冯文旭人民陪审员  欧阳春人民陪审员  李 军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杨 名窗体顶端窗体底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