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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民四初字第259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3-30

案件名称

爱国工程发展中心与蔡元举、李玉芬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爱国工程发展中心,蔡元举,李玉芬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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