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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溆执字第253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8-02

案件名称

(2015)漵执字第253号申请人向冬苗与被执行人贺达善离婚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溆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溆执字第253号向冬苗、贺达善:申请人向冬苗与被执行人贺达善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冬苗于2015年8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溆民一初字第505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贺达善已履行了全部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