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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瑶民二初字第01760-1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2-22

案件名称

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金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新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肥明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合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瑶民二初字第01760-1号本院于2015年12月28日对原告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省金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新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肥明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瑶民二初字第01760号民事裁定书中案号“(2015)瑶民二初字第01761号”系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七)项第三款之规定,现裁定如下:案号(2015)瑶民二初字第01761号应为(2015)瑶民二初字第01760号。审 判 长  管怀兵代理审判员  杨友义人民陪审员  方文忠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书 记 员  王婷媛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