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21执12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祁阳县计生委与陈海云、柏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1执12号湖南祁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陈海云、柏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经执行,双方达成和解,现陈海云、柏驰征已按和解协议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2232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长 何京平审判员 于跃进审判员 李秋莲二〇一六年二月一十五日书记员 陈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