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02执46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8-03
案件名称
易海珍与怀化市大汉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02执46号易海珍:怀化市大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于2016年1月13日受理申请执行人易海珍与被执行人怀化市大汉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并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4)怀鹤民一初字第925号民事判决,于2016年1月2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了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本案申请执行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2014)怀鹤民一初字第925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