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1执76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位闪闪、石家庄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位闪闪,石家庄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1执76号申请执行人位闪闪。被执行人石家庄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位闪闪与被执行人石家庄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4日作出的石裁字【2015】第459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位闪闪于2016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6年1月26日立案执行。为方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4日作出的石裁字【2015】第459号裁决书关于位闪闪与石家庄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梁素华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进学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