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711执59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2-26
案件名称
王东伦与高文斌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东伦,高文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711执59号申请执行人王东伦。被执行人高文斌。王东伦申请执行高文斌借贷纠纷一案,(2015)牧民二初字第77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6年1月6日王东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申请执行人王东伦来我院主动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5)牧民二初字第778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路飚执行员 李明执行员 李涛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书记员 牛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