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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连执字第00493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7-27

案件名称

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连执字第00493号陈芳/徐州市瑞捷劳务代理有限公司:陈芳申请执行徐州市瑞捷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2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020元。本院已于2016年1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陈芳,并收取执行费50元。至此,陈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连劳人仲案字〔2015〕第96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