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612执344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6-23
案件名称
徐忠武与孙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烟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612执344号本院在执行徐忠武与孙雷借款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孙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孙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