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邓法民初字第02559号

裁判日期: 2016-02-15

公开日期: 2016-03-31

案件名称

张峥与李海纠纷一审民事民事裁定书

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邓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峥,李海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邓法民初字第02559号原告:张峥,男,生于1983年4月5日,汉族,住邓州市。被告:李海,男,生于1981年10月15日,汉族,住邓州市。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峥诉被告李海为名誉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峥于2015年12月3日死亡。本院认为:因原告张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李成秀审 判 员  贺 先人民陪审员  汤晓龙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喻其政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