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法执字第2773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3-29
案件名称
赵斌与被执行人牛天奎、罗再武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斌,牛天奎,罗再武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法执字第2773号申请人:赵斌被执行人:牛天奎被执行人:罗再武申请人赵斌与被执行人牛天奎、罗再武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已于2016年1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512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杨学斌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 杰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