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0112执111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3-29
案件名称
刘竹英与被刘胡秀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竹英,刘胡秀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112执111号申请执行人:刘竹英被执行人刘胡秀申请人刘竹英与被执行人刘胡秀继承纠纷一案,申请人已于2016年2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626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杨学斌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 杰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