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泸民二初字第120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8-15
案件名称
孙莉诉怒江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怒江州规划设计院、怒江州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工程质量监督站、怒江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泸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莉,怒江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州规划设计院,怒江州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工程质量监督站,怒江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