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102执275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7-01
案件名称
吕丽晶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吕丽晶,田媛媛,孙海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0102执275号申请执行人吕丽晶,无职业。被执行人田媛媛,系家居销售人员。被执行人孙海,系沈阳××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吕丽晶与被执行人田媛媛、孙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现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据《中华人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田媛媛银行帐户内存款人民币陆万伍仟伍佰捌拾元整(65580元整)。审判长 刘 强审判员 赵维振审判员 胡海英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荣 奕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