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2民辖终22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3-22
案件名称
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与王萌萌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王萌萌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2民辖终2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15号405室。法定代表人张聪敏,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刘梦祎,女,1988年12月4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萌萌,女,1981年9月6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王静,北京市华泰(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萌萌名誉权、肖像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5)东民初字第14891号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1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王萌萌在一审中起诉称:本人发现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网站www.pclady.com.cn,使用本人照片作为其相关网页的宣传图片。并在其网站的整形美容栏目项下文章“微整形不是唯一出路,好肌可以靠养出来”、“好不好用看刷头8款睫毛膏新手也适用”“入冬护肤品要补仓5款必败品赶紧囤”和“女星比基尼谁最火辣”中擅自使用本人的多张照片作为文章的配图,对其网站相关项目进行商业宣传,并在照片所在的网页上均载有明显具有商业宣传性质的链接和文字。本人目前系知名演员,曾出演过《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北京爱情故事》、《大清盐商》、《大上海》等多部影视剧,主持过《超级大赢家》、《中国越来越好玩》、《CityBeat》节目,代言过“艾帝时尚内衣”等诸多时尚品牌。一直以来本人都十分重视维护个人健康形象作为工作的重点。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本人的照片用于商业性网站宣传,其行为侵犯了本人的肖像权,且使用照片的位置、网页内容极易造成受众对本人产生误解,降低本人的社会评价,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名誉权。故起诉要求1、判令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立即删除适用在www.pclady.com.cn中的王萌萌照片以停止侵害;2、判令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在《法制日报》及网站www.pclady.com.cn中均连续一个月刊登、发布经法院审查的道歉信以向王萌萌公开道歉;3、判令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向王萌萌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和精神抚慰金4万元;4、判令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承担公证费2000元;5、判令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一审法院向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送达起诉状后,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在法定答辩期内向一审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其事实理由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广州市天河区;同时,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运营网站www.pclady.com.cn的设备终端亦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本案应移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王萌萌以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为由提起本案诉讼,故本案属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名誉权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本案中,王萌萌的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市东城区×××620号,本案所涉侵权行为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有管辖权。王萌萌选择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关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院应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不服一审裁定,仍持原管辖异议理由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法院(2015)东民初字第14891号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王萌萌对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的上诉,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侵权之诉。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而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王萌萌的住所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该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对法律理解有误,上诉理由不成立,故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对此处理是正确的。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案件受理费70元,由广州尚进网络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一审法院交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耿燕军审判员 姜 红审判员 赵 楚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