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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605执50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4-0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郭永亮与被执行人曹家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吉0605执50号申请人:郭永亮被执行人:曹家宁申请执行人郭永亮与被执行人曹家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江民一初字第1085号民事调解书,现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邱晓巍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罗玉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