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宛龙卧民初字第309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7-04
案件名称
赵某某与肖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某某,肖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八条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宛龙卧民初字第309号原告赵某某,女,汉族,1986年7月15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甄轲,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肖某甲,男,汉族,1975年12月29日出生。原告赵某某与被告肖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甄轲、被告肖某甲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某某诉称,原被告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育一子肖某乙。××××年××月××日生育一女肖某丙。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致使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不断,无法沟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关系,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成年,平均分割婚后房产,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肖某甲未提交书面答辩状,但庭审中表示原告所说不属实,孩子出生时间不对,肖某乙生于××××年××月××日,当时上户口时户口办错了,女孩的出生日期对。我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我要求两个孩子由我抚养。我们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今年过年还带着孩子过年,今年夏天也还回家,我们双方也没有其他纠纷,也不吵架也不打骂,外人看来我们也是很好的。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系自由恋爱,双方于2004年相识并一起居住生活,××××年××月××日在南召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证书号为豫召结001002722)。婚后××××年××月××日生育一子肖某乙,但在办理户口登记时,将出生日期误填为××××年××月××日,肖某乙曾跟随原告在山西上学生活。××××年××月××日生育一女肖某丙,肖某丙由原告雇人在南阳照顾,2015年11月由被告母亲接回居住。双方均认可同居期间于2006年在车站南路王营村建造民房一处,但无房产证明等相关权利凭证。2014年原告曾因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本院依法作出(2014)宛龙卧民初字第3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判决生效后至今半年有余,双方仍无和好。上述事实,由原、被告双方陈述,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判决书等证据在卷为据予以证实,庭审中均向当事人进行了出未或宣读,并经当事人进行质证,己记录在卷。本院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双方属合法夫妻关系。双方婚后感情一般,虽有因琐事吵架现象,主要是由于双方缺乏必要的沟通交流所致,2014年原告曾因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本院依法作出(2014)宛龙卧民初字第3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判决生效后至今半年有余,双方仍无和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规定和解释,对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对原告赵某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婚生子女的抚养,原告庭审过程中仅主张肖某丙的抚养权,从有利于子女身心××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原被告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本院认为儿子肖某乙由被告抚养较为适当,女儿肖某丙跟随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其身心生长,双方互不出抚养费。关于原告提出分割位于王营村115平方两室一厅单元房房产一处,现该房产无房产产权证,故对原告的该项请求本院暂不处理,待产权明晰后可另案起诉。双方无其他婚前财产。对于被告所称婚后于原告处有存有100多万元存款,原告对此不予认可,且被告未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该存款的具体情况,故对此存款的请求暂不予认可,待有相关证据后可另行起诉。对双方所请求的各自名下的婚后债务,因双方互不认可,且也无相应的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对双方的该项请求均暂不予处理。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赵某某与被告肖某甲离婚。二、婚生女肖某丙随原告赵某某生活,婚生子肖某乙随被告肖某甲生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肖某丙、肖某乙年满18周岁后随父随母生活由其自择。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300元,原告赵某某和被告肖某甲各负担一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杨 杰审判员 宋治国审判员 王拥军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魏妍冰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