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执保字第102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3-0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单亦聪与被执行人韩兴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江执保字第102号申请人:单亦聪被执行人:韩兴云申请执行人单亦聪与被执行人韩兴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江民保字第96号民事裁定书,现本案已保全完毕,(双方当事人无联系方式故未送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邱晓巍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罗玉婷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