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城民初字第4375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7-26
案件名称
许荣贤与欧阳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荣贤,欧阳武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城民初字第4375号原告许荣贤,男,汉族,居民,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被告欧阳武,男,汉族,居民,住所地莆田市城厢区。原告许荣贤与被告欧阳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许荣贤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欧阳武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许荣贤诉称:被告欧阳武于2013年10月12日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原告许荣贤借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按月利率2%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后,被告仅偿还本金15万元及至2015年6月12日止的利息后即未再偿还。故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并支付本金5万元自2015年6月12日起至2015年7月18日止、本金10万元自2015年7月1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均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被告欧阳武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12日,被告欧阳武向原告许荣贤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兹向许荣贤借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正。利息按贰分计,按季结息。”该借条下方标注:“2013.11.26已还伍万元”“2015.4.15已还伍万元”“2015.8.18已还伍万元”后双方因还款产生��纷,原告即于2015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上述事实有原告许荣贤提供的借条二份及本案的庭审笔录为据,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欧阳武向原告许荣贤借款人民币25万元,有其出具的现仍由原告许荣贤持有的借据一份为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因被告已偿还本金共计15万元,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尚拖欠的本金10万元,符合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于2013年11月26日、2015年4月15日各偿还5万元并付清借款至2015年6月12日止的利息;2015年8月18日,被告又偿还本金5万元,但未偿还该5万元自2015年6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止的利息;故其实际拖欠借款本金10万元及该款自2015年7月1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本金5万元自2015年6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18日止均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原告要求上述5万元计息至2015年7月18日止、10万元自2015年7月12日起计息,应视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欧阳武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据此,为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欧阳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许荣贤借款人民币10万元并支付以本金5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3日起至2015年7月18日止、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均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485元,减半收取为1242.5元,由原告许荣贤负担1元,被告欧阳武负担1241.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黄金福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 记 员 黄娜丽附: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申请执行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