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283行初57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3-30
案件名称
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与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度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全文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鲁0283行初57号原告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度市南村镇东王府庄村。法定代表人李娇,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晓彬,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被告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平度市人民路。法定代表人王连涛,局长。本院在审理原告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诉被告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一案中,原告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撤回��诉。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青岛环球输送带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长 张丽云审 判 员 郭占江人民陪审员 张瑞萍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 记 员 刘晓宁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