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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吉执字第00428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08-08

案件名称

何德怀申请吉首市大汉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吉执字第00428号何德怀本院执行的何德怀申请吉首市大汉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