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0103财保26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9-04-18
案件名称
曾美红与王丽丽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财产保全审查
当事人
曾美红;王丽丽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全文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云0103财保26号原告:曾美红,女,汉族,1971年3月6日出生,住昆明市官渡区。被告:王丽丽,女,汉族,1971年8月26日出生,住昆明市盘龙区。本院在审理原告曾美红诉被告王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曾美红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告王丽丽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55000元的财产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并己向本院提供相应担保。本院认为,原告曾美红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告王丽丽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55000元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谢 玲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冯龄缘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