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5刑更149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罪犯沈某刑法变更刑事裁定书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通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吉05刑更149号结案说明执行机关吉林省梅河监狱提请沈晓民减刑一案,因执行机关申请撤回减刑建议,故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准予撤回减刑建议。审 判 长 黄智慧代理审判员 徐 鹏代理审判员 王 红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 记 员 邹金伶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