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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5刑更149号

裁判日期: 2016-02-14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罪犯沈某刑法变更刑事裁定书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通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吉05刑更149号结案说明执行机关吉林省梅河监狱提请沈晓民减刑一案,因执行机关申请撤回减刑建议,故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准予撤回减刑建议。审 判 长  黄智慧代理审判员  徐 鹏代理审判员  王 红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书 记 员  邹金伶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