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726执22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石门金庭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门县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726执22号石门县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石门金庭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门县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石门县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已按(2015)石民一初字第24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