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黑0110民初812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3-08

案件名称

雪某某与田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雪某某,田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110民初812号原告雪某某,住黑龙江省依兰县。委托代理人刁怀义,黑龙江省兰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卫平,黑龙江省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田某某,户籍地黑龙江省桦南县,现羁押于黑龙江省东风监狱。本院在审理原告雪某某与被告田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经核实,被告田某某自2014年12月24日起被监禁,现羁押于黑龙江省东风监狱。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田某某至今已被监禁一年以上,而被告被监禁的黑龙江省东风监狱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审判员  冯玉堂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赵一曈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