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582刑初193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7-03-23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582刑初193号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27日作出(2016)闽0582刑初193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漏句,特此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二页正文倒数第四行的“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字句;现更正为“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审判员 张 园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吴陈斌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