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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582刑初193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7-03-23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582刑初193号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27日作出(2016)闽0582刑初193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漏句,特此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二页正文倒数第四行的“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字句;现更正为“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审判员 张 园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吴陈斌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