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581执1881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2-26
案件名称
郭改改与刘东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改改,刘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81执1881号申请人郭改改被执行人刘东。郭改改诉刘东婚姻家庭、继承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该案终结执行。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永清审判员 魏玉连审判员 石建青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杨 倩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