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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581执1881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2-26

案件名称

郭改改与刘东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林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改改,刘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林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81执1881号申请人郭改改被执行人刘东。郭改改诉刘东婚姻家庭、继承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该案终结执行。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永清审判员  魏玉连审判员  石建青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杨 倩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