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204执字第54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11-21
案件名称
武国兴与河南大通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豫0204执字第54号河南大通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执行武国兴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单位于2016年2月27日前,按照(2014)鼓民初字第106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