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民初字第11833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3-25
案件名称
安××与杨××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安××,杨××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南民初字第11833号原告安××,无职业。委托代理人杨XX(原告之女)。被告杨××。本院在审理原告安××与杨××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安××于2016年1月21日因病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判员 刘玉梅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吴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