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法执字第257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7-03-31
案件名称
刘丽静、程威离婚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广法执字第257号刘丽静、程威:关于刘丽静申请执行程威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15)广民初字第19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中,被执行人程威将次女程欣怡交由申请人刘丽静抚养,且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通知如下:刘丽静申请执行程威离婚纠纷一案,本院(2015)广民初字第194号民事判决书中申请人申请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芦亚辉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