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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武刑初字第73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4-08

案件名称

安某甲、毛某等故意伤害罪,赵某乙、张某等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武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乡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安某,毛某,郝某,李某,赵某,张某,冯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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