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桂0924民初77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兴业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兴业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桂0924民初77号全某,男,1988年2月6日生,汉族,现住广西兴业县大平山镇陈村十六队11号。吴进盈吴某,女,1986年10月2日生,汉族,现住广西兴业县大平山镇正阳村三队170号,现住址不详。本院在审理全某诉吴进盈关于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本院在审理全某诉吴某关于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覃 源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钟泽华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