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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522民初739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7-06-23

案件名称

王某与李某1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李某1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6)鲁1522民初739号原告王某,女,1989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山东省单县张集镇李楼行政村汪楼村人,住。被告李某1,男,198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山东省莘县古城镇菜园村人,住。案由:离婚纠纷因本案涉及离婚诉讼,不在外网公布。审判员  孔德冉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虞丽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