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522民初739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7-06-23
案件名称
王某与李某1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李某1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6)鲁1522民初739号原告王某,女,1989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山东省单县张集镇李楼行政村汪楼村人,住。被告李某1,男,198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山东省莘县古城镇菜园村人,住。案由:离婚纠纷因本案涉及离婚诉讼,不在外网公布。审判员 孔德冉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虞丽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