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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402刑初14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4-19

案件名称

乔某某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攀枝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乔某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全文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川0402刑初14号公诉机关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乔某某,男,1972年6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攀枝花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7月26日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监视居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攀东检公诉刑诉(2015)3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乔某某犯盗窃罪,于2016年1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洪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乔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乔某某在攀枝花市东区沃尔玛天桥旁某精品店门口,将堆放在店铺门口的开业庆典鲜花花篮5个(价值人民币200元)盗走。2015年7月22日22时许,被告人乔某某在攀枝花市东区金瓯广场某店铺门口,将堆放在店铺门口的开业庆典鲜花花篮35个(价值人民币1,400元)盗走。2015年7月22日23时许,被告人乔某某在攀枝花市东区九附二车站背后某内衣店门口,将堆放在店铺门口的开业庆典鲜花花篮10个(价值人民币400元)盗走。同时查明,2015年7月26日,公安民警根据被告人乔某某的供述,将涉嫌犯盗窃罪的杨某某、关某某抓获。现杨某某、关某某已被提起公诉。上述事实,被告人乔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法庭质证、认证的受案登记表,鉴定意见,被害人张某某、李某某、沈某某的陈述,证人杨某某、关某某的证言,被告人乔某某的供述及辨认现场笔录,证人杨某某对被告人乔某某的辨认笔录,抓获经过,被告人身份信息表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乔某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乔某某犯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公安民警根据被告人乔某某的供述,将涉嫌犯盗窃罪的杨某某、关某某抓获,现杨某某、关某某已被提起公诉,可以认定被告人乔某某有立功情节;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本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乔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乔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退赔被害人张某某人民币1,400元、李某某人民币400元、沈某某人民币2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徐坤林审 判 员  冯 元人民陪审员  宋 燕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 记 员  郭 渊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