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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无民一初字第02228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4-29

案件名称

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与姜桂胜、李业珍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无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为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姜桂胜,李业珍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无民一初字第02228号原告: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县。法定代表人:刘贤友,厂长。委托代理人:姜绪增,男,住安徽省无为县。被告:姜桂胜(姜浩),男,汉族,安徽省无为县人,住安徽省无为县。被告:李业珍,女,汉族,安徽省无为县人,住安徽省无为县。本院于2015年9月2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诉被告姜桂胜、李业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1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的法定代表人刘贤友及委托代理人姜绪增到庭参加诉讼。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传唤,被告姜桂胜及李业珍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诉称:姜桂胜系电缆销售业务员,1997年1月10日、3月2日、3月14日姜桂胜分三次共向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借款36000元。因经营不善,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于2004年初歇业。然姜桂胜一直未能归还借款36000元,因姜桂胜与李业珍系夫妻关系,故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姜桂胜与李业珍连带归还借款36000元及利息。姜桂胜与李业珍未作书面答辩。经审理查明,1997年1月10日、3月2日、3月14日姜桂胜分三次共向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借款36000元。因经营不善,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2004年初歇业。然姜桂胜一直未能归还借款36000元,因姜桂胜与李业珍系夫妻关系,故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诉至法院,成讼。上述事实由当事人的陈述、《借条》、无为县高沟镇健全村民委员会《证明》等在卷佐证。本院认为: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向姜桂胜提供了36000元借款,双方之间形成合法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现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诉请姜桂胜偿还借款,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对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诉请要求姜桂胜之妻李业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姜桂胜向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的借款发生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故本院对该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诉请姜桂胜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因双方并未对借款利率作出约定,视为无息借款,现利息可从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主张之日(即起诉之日)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姜桂胜与李业珍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视为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姜桂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归还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借款36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9月24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至本判决所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李业珍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二、驳回安徽巢湖长江电器线缆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0元,由被告姜桂胜与李业珍负担。(上述款项可汇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县支行营业部,开户单位:无为县人民法院,帐号:154001040025738)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周俊生人民陪审员  黄 磊人民陪审员  邓岭梅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 记 员  彭 静附件:本判决引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原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