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潭执字第1256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8-04-22
案件名称
何鹏与何国志、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固泰钢构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湘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潭执字第1256号何鹏、何国志、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固泰钢构分公司:申请人何鹏申请执行何国志、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固泰钢构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何鹏依据湘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潭民一第1122号民事判决书所申请执行何国志、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固泰钢构分公司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5000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及执行申请费304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