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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723刑初11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8-11

案件名称

高得胜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光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光泽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得胜

案由

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723刑初11号公诉机关光泽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高得胜,男,1977年4月13日出生于福建省光泽县,汉族,初中文化,个体工商户,现住福建省光泽县。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5年11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光泽县看守所。光泽县人民检察院以光检公刑诉(2016)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得胜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6年1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光泽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水印、代理检察员徐芸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高得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3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人高得胜持被害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光泽县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中国农业银行光泽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中国工商银行光泽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等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人民币合计138907.71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一、2010年3月3日,被告人高得胜向建行申请办理一张建行龙卡信用卡,信用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2012年7月26日,被告人高得胜又向建行申请办理一张龙卡信用卡,信用额度为人民币3万元。截止2014年10月18日,高得胜使用两张信用卡分别透支人民币65783.57元、25187.51元,合计90971.08元。经建行多次电话、国内挂号信函、上门等方式进行催收,被告人仍拒不归还。二、2013年6月20日,被告人高得胜向农行申请办理一张金穗贷记卡,信用额度为2万元,截止2014年10月15日,被告人高得胜使用该卡透支人民币共计19936.63元,后经农行多次电话、邮寄快递等方式进行催收,被告人仍拒不还款。三、2013年8月19日,被告人高得胜向工行申请办理一张工行牡丹卡,信用额度为人民币3万元,截止2015年8月5日,被告人高得胜使用该卡透支人民币28000元,经工行多次电话,邮寄快递、上门进行催收,被告人仍拒不还款。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高得胜外逃,至2015年11月7日在浙江省义乌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当日羁押在义乌市看守所。上述事实,被告人高得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报案材料、催收台账、上门催收照片、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及归案情况说明、证人蔡某、黄某某、龚某的证言笔录、被告人高得胜的供述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高得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信用卡透支人民币共计达138907.71元,数额巨大,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期限仍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高得胜犯信用卡诈骗罪的罪名成立,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得胜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本院宣告判决前仍未偿还全部透支款及利息,应当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高得胜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元 强人民陪审员  吴国民人民陪审员  高培引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 记 员  陈 璐本案依据的主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