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602刑初100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4-14
案件名称
张某甲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甲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冀0602刑初100号公诉机关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甲,无业。2015年11月17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区分局逮捕,现羁押于保定市看守所。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以保竞检公诉刑诉(2016)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甲犯盗窃罪,于2016年1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竞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月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1、2015年11月12日下午17时许,被告人张某甲到保定市竞秀区瑞祥大街青年新城小区门口南侧的百祥超市快递取件处,盗窃被害人郭某妻子李双网购的芡莱雅50ml青春密码活颜精华肌底液快递包裹一件,被盗物品经评估价值为349元。案发后该赃物已依法发还被害人。2、2015年11月14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张某甲到保定市竞秀区瑞祥大街青年新城小区门口南侧的百祥超市快递取件处,盗窃被害人郭某网购的男士真皮豆豆鞋快递包裹一件,被盗物品经评估,价值为358元。案发后该赃物已依法发还失主。3、2015年11月17日中午17时许,被告人张某甲到保定市竞秀区瑞祥大街青年新城小区门口南侧的百祥超市快递取件处,分别盗窃被害人张某乙网购的天猫魔盒电视机顶盒快递包裹一件,被盗物品经评估,价值为299元。盗窃被害人肖某网购的七度空间卫生巾少女棉棉特薄迷你卫生巾快递包裹一件,被盗物品经评估,价值为41元。案发后该赃物已依法发还失主。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报警、受案登记表、回执、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破案经过、被告人张某甲供述、被害人郭某陈述、被害人张某乙陈述、被害人肖某陈述、证人田某证言、辨认笔录、辨认照片、扣押清单、发还清单、价格鉴定结论、鉴定意见通知书、户籍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被盗物品已发还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且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朱 超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 记 员 赵新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