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法行执字第171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10-14
案件名称
新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唐德光、蔡玲计划生育非诉行政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非 诉 行 政 执 行 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新法行执字第171号申请执行人新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定代表人张政兵,该局局长。被执行人唐德光,男。被执行人蔡玲,女。本院在执行新化县人民法院(2015)新法行审字第13、14号行政裁定书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故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 判 长 罗 荣审 判 员 吴成亮审 判 员 曾卫华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代理书记员 姚 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