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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法行执字第171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10-14

案件名称

新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唐德光、蔡玲计划生育非诉行政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非 诉 行 政 执 行 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新法行执字第171号申请执行人新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定代表人张政兵,该局局长。被执行人唐德光,男。被执行人蔡玲,女。本院在执行新化县人民法院(2015)新法行审字第13、14号行政裁定书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故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 判 长  罗 荣审 判 员  吴成亮审 判 员  曾卫华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代理书记员  姚 雅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