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626执74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7-04
案件名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淮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626执74号申请执行人杨宋氏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15日立案执行。本院执行中,杨宋氏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双方达成和解协义并已履行,现该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淮法执字第74号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钱 磊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 张海燕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