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丰民(商)初字第14334号
裁判日期: 2016-02-01
公开日期: 2016-07-27
案件名称
刘启明诉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年丰民(商)初字第14334号我院对原告刘启明与被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丰民(商)初字第14334号民事判决书中,因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该判决书第四页倒数第八行中的“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补正为“案件受理费一百九十八元”。代理审判员 俞凯欣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书记员焦美杰 关注公众号“”